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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急需专业人才招聘23人
  • 2023-08-29 13:50:39
  •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对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考古博物馆)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发布《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考古博物馆)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公告》,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启动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属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大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岗位开考。未达开考标准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及时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布。

    (3)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大于招聘计划人数的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陕西省文物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陕西省文物局在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由陕西省文物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由陕西省文物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陕西省文物局汇总,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

    对于招聘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将记入本人诚信记录。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确保公平、公正,陕西省文物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使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类)》),不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