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高考资讯> 莆田市公务员局网表示事业单位招考启动
  • 莆田市公务员局网表示事业单位招考启动
  • 2023-05-10 14:56:27
  •  

     

    莆田市2016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节选)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莆田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16年度秋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241家,招聘岗位410个,计划聘用人数52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6家,招聘岗位82个,计划聘用人数125名;县区(管委会)事业单位215家,招聘岗位328个,计划聘用人数396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等见《莆田市2016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节后发布)。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


    、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16日至199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或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16日至199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或40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10月16日至199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10月16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10月16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七)2016年10月16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年、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八)具备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2.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报考者,并于2016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5年3月21日至2016年10月16日之间退役的或2015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岗位;服务期满1年(不含服务期为2年的提前离岗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管委会)、乡(镇)事业单位专门岗位。不属上述项目的考生不得报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本次招考优待政策。

    3.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可报考所有岗位。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


    6.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历类别不限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是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7.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原则上考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吻合,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8、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除外),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外公布。


    报考人员应于10月17日上午8:00点—10月24日下午5:00点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10月26日下午5时关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支付宝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支付宝客服)。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市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市组织人事部门裁定。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上午8:00—10月26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11月10日—11月19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综合类(A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医学类(含B、C、D三类)采取笔试方式,按1:1比例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直接进行体检、考核、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A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报考B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临床类》,内容包含临床医学、精神病学、麻醉学、病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急救医学、妇产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

    报考C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护理类》,内容包含护理(学)、助产士等专业知识;

    报考D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组织人事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2016年11月19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全部设在莆田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笔试加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拟加分考生请于11月21日至11月30日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须登录莆田市卫计委或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于11月28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卫计委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5.成绩查询及合格线

    届时请登录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工勤岗位的合格线为50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电话:2670325)或市人社局人才开发调配科(电话:2289366)联系。报名网站技术咨询:15396002480。


    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2221191。、莆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点击左下角查看更多